[引言]监督情况工作总结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第1篇】全市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总结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的《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辽安监发[XX]7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从8月15日开始至10月底,我局联合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对40多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抽查,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及时给予了整改和纠正。现将检查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市历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十分重视,接到上级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从对辖区企业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联合检查领导小组,进行了周密部署,向县区局和总工会下发了文件,制定了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的目的、重点内容、重点行业、重点防护用品以及方法步骤。联合市总工会对市内企业进行认真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及时纠正。
二、分期实施、突出重点
此次监督检查,我市分四个阶段进行,9月15日前为县区所辖企业自查阶段(中、省、市直企业自查时间截止到9月30日);9月15日至9月30日为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抽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底为整改阶段。
此次监督检查重点是查看使用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及特种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其中企业是否按国家和行业标准配发劳动用品、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从采购途径方面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入手,了解、掌握不符合安全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流入渠道。
针对辖区企业单位多,行业杂的特点,检查小组区分建筑企业、制造加工企业、化工企业等分类分行进行了督促检查。先后对油田勘探局、盘锦华锦集团、盘锦斯比瑞涂料有限公司、辽通化工有限公司、隆兴机械厂、盘锦建业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辽河油田天兴建筑安装公司施工现场、兴隆台劳动用品商店等各行业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进行了部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抽检工作,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及时给予了整改纠正。
三、总结现状、存在问题
从这次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看,一是各大型企业对这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比较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企业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并写出了书面自查(检查)报告。二是所检查的企业基本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了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了劳动防护用品,基本满足要求。
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对按标准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有的企业未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及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三是有的企业未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投入不足。
四是有的企业未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有的建筑单位与施工企业未按要求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条款。
五是有的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不全或已过期或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甚至是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品。
六是个别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差,在生产过程中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是因我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较多,且分布分散(多在油田各采油厂附近),所以未能在有效的时间内进行更加全面的专项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抓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量化标准,积极在局内网站上发布各种相关信息。
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劳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投入,健全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是抓好劳动防护用品执法检查,对不按标准配备、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劳动防护用品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和处罚。
四是向全市各相关单位、部门下发文件,督促其加强相关行业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五是多和质监、工商部门联合监督检查防护用品市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不符合安全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使用领域。
六是继续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扩大检查覆盖面,争取不留死角。
【第2篇】2022年某县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1年7月1日至31日仍在收取银行“打印贷款余额单收费”;
四是各银行机构收费项目标准明码标价公示不规范;
对此,我局检查中对相关银行单位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1、责成相关银行单位在2022年8月5日前将已收银行“密码挂失费”全额清退给客户,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附有关凭证)上报到县发改局。
2、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收取银行“密码挂失费”,我局检查执法人员将在后期不定时抽查,如发现未停止收取银行“密码挂失费”,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重处。
3、各单位在今后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规范相关收费行为
(九) 进行政策告诫,大力进行农产品价格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发改价检[2022]1137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立即成立专项检查组,不分节假日和上下班时间,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分别深入全县的超市、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共计30余商家进行政策告诫。同时在辖区开展市场检查和巡查。检查的重点:一是绿豆、玉米、大豆、大蒜等主要农产品货源、需求、价格变动情况;二是检查各大商场、超市、连锁店、集贸市场商场等商家有无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违价行为。
按照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我局价格监测人员积极做好对绿豆、玉米、大豆、大蒜等主要农产品货源、需求、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加大监测频次。强化价格公共服务。每天到市场进行价格监测,并做好相应检查、巡查记录。监测农产品价格,做到每日上报,发现价格异常及时上报;检查组将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严厉打击散布谣言 ……此处隐藏21757个字……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完善和建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医疗废物的管理提升到日常性监管的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医疗废物各项管理职责,使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真正的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长久化。
【第10篇】统计执法监督情况工作总结范文今年以来,我局在州执法局及县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着力加强了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强化职业道德规范,完善统计执法制度,对执法人员强化约束,防止和杜绝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规的现象,教育和倡导执法人员真正做到热心执法工作。在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处理各项统计行政执法事项,并认真学习贯彻《省统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令第19号令和20号令》等,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性,现将本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统计执法工作落实
根据省、州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全年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局领导都十分重视,一把手挂帅,带头学习,带领执法人员、专业人员到统计基层起报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办人员负责实施并精心操作。县统计局形成全员执法,人人能执法,个个能检查,作到县乡联动,确保了统计执法工作贯彻、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媒体提升宣传力度
加强对新《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了统计法制在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净化统计工作环境、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全员执法的良性执法机制。全力推动统计行政执法制度的实施,建立诚信的执法信息质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自觉提高了认识,统一思想,提高了对统计行政执法行工作的认识程度,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得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搞好统计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组织人员学习了法律法规制度等规范性的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省、州统计局的具体要求,不断学习,吸取新的知识,不断更新观念,在新的形势下,坚持规范统计执法制度,发挥统计法律法规的监督作用。格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屈从的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规范行政执法科目、完善各项手续,依法向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备案执法情况,向上级业务部门报送备案审查。
四、保证处罚程序合法,确保执法队伍稳定
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程序要合法,主要是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立案制度、听证制度、建立行政处罚案卷制度以及规范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按照《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统计制度规定的科目进行查处。统计行政执法队伍稳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通过培训上岗,统计执法持证执法检查,各项统计执法行为规范,查处手续完善。
五、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加强统计执法分析信息数质量
我县严格要求统计执法要作到文明执法与和谐执法相结合,执法宣传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重点查处与惩处奖励相结合,很好的保证了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统计执法分析,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水平,年共检查6家企业,其中:2家予以口头警告,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相关台账及制度,开展统计执法,树立统计权威,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氛围,让每个人都对法律和统计数据保持敬畏,保证统计工作的开展。
六、统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一)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基层统计执法力度不够
我县统计执法人员基本上都是身兼多职,且以业务工作为主。因而,对于执法工作疲于应付,更谈不上使统计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地开展。
(二)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受局限
统计执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极强的工作,必须按法律程序执法。因此,除了要求执法工作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外,还要求较为全面地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执法技能。而我县统计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欠缺,更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和业务技能培训。
(三)社会环境复杂,执法手段难以适应。
县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很多,一些企业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强,在统计执法被处罚时存在抵触情绪;部分单位(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不强,以含蓄的方式干扰统计数据,妨碍正常的执法工作。
(四)法制宣传力度不到位
随着新《统计法》和新《省统计管理条例》的颁布,社会公众虽然知道《统计法》,但是对《统计法》规定的条款还不了解,什么是违法,要受到怎样的处罚,并不是非常清楚,对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有抵触情绪,统计执法还没有像财政、税务、审计、司法部门那样被人们认识。
七、加强统计行政执法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统计法》是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的基本法律规范,是指导统计工作的基本准则。一是领导干部要加强《统计法》的学习宣传,使其重视统计,依法统计;二是统计人员要认真宣传和学习《统计法》,同时要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扩大《统计法》在全社会的影响;四是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使统计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共同营造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二)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统计执法人员是统计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直接关系到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因此,一是要加强培训,按照先培训后执行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和执法业务培训,使之具备一专多能的综合性素质,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以适应统计执法工作需要。
八、搞好统计执法必须勇于查处违法案件
统计行政执法,目的是增强社会统计法制观念,制止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社会统计意识。从严查处,就是要做到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全体公民自觉守法,才能保证《统计法》顺利实施。坚持违法必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的重要环节,是维护《统计法》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体现。要做到从严查处,就要注重事实依据。统计违法案件的发现是多渠道的,有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也有通过举报、控告等渠道发现的等。无论那种情况,都要认真对待,严肃查处,都要及时立案,调查取证,真正做到违法事实清楚,处罚程度合理。
结合今年的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我们认为,统计部门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紧紧围绕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这一核心,从自身抓起,认真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推算、汇总、审核、质量评估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避免因人而为的随意性,同时要抓好统计执法这一突出环节,把执法检查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切实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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