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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多篇】

时间:2025-03-03 12:39:20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多篇】[本文共27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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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展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件,要及时进展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展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第四条: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方案、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工程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第六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工程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完毕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展装订,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展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展相应的档案管理。第七条: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保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展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展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方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第九条: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第十一条: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展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展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展;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第十九条: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视,并做好登记。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篇二

1、凡本公司人员上班期间进入工作区必须要着装整齐及佩戴工牌,对未按规定佩戴工牌者(副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不作特别要求),每人每次赔偿公司损失20元。工牌非因公损坏换新每次赔偿公司损失5元,丢失补办赔偿8元,离职丢失赔偿公司损失20元。

2、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吃饭、串岗、闲谈、看杂志、玩游戏、网聊、浏览与工作无关之网页、打瞌睡、大声喧哗等),违者每次赔偿公司损失30元。

3、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化妆(洗手台补妆例外),工作 ……此处隐藏24678个字……对符合规定的公文,公文办理者应及时处理公文,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

第二十一条根据办理公文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的要求,建立三类催办制度,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使催办贯穿于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

(一)凡送公司领导批示的公文、下属医院与网络公司送隶属管理机关的公文和总裁办公会、公司周例会等上交办的事项,由总裁办负责催办;

(二)公司各部门承办的公文和申报的公文由各主办部门专人负责催办。

第六章发文办理

第二十二条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翻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三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符合上级单位或领导的工作指示,并同现行有关公司规章制度相衔接。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起草时,有关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必须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在使用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再加以说明。

(四)公文的正文层次可以为多层:

一级标题为“一”(使用黑体,不加粗);

二级标题为“(一)”(使用楷体);

三级标题为“1”(使用仿宋体);

四级标题为“(1)”(使用仿宋体);

五级标题为“①”(使用仿宋体)。

(五)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代表数量金额的数字,应加逗号分隔符、金额单位、币种。

(七)文稿送签时,若有需要向主管领导说明的事项,应另外附简要的说明,随文稿一并送审。

第二十四条公文有些内容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职权,主办单位应事先与其他有关部门主动协商并会签;

若有不同意见,应报请主管领导裁定。对于不同意见未协商一致、又未经主管领导协调裁决的问题,一律不得上报、下发公文。

第二十五条公文的签发事宜由办公室负责承办。在送领导签发之前,先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是否需要行文;

二、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三、是否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会签;

四、文种使用、行文格式等是否规范;

五、是否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

对不符合规定的上报公文,办公室应退回呈报单位,并告知要求改正的部分。

第二十六条公文拟稿后,按以下规定签发:

(一)以董事会名义发文,由董事长签发。

(二)以公司名义发文,由总裁签发。

(三)以下属分公司名义发文,由总经理签发。

根据公司授权规则的规定,凡有权人明确授权的,被授权人也可签发。

第二十七条签发人在批签时,应表明同意与否,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二十八条草拟、修改、审核、批阅、签发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彩色笔和纯蓝墨水笔。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

第七章公文流转程序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接收的各类公文(包括电子、纸质资料),必须在第一时间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接收并进入公文流转程序。

第三十条公文运转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凡是送公司领导签批的文稿、文件,一律通过办公室登记,并附公文处理单,不要直接呈送领导个人,由办公室核稿后,按领导分工报送或提请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应克服“后门文件”和“公文逆运转”等混乱现象。

公司正规公文发文的程序是:拟稿者起草公文并填写发文稿→部门负责人审核→有关部门会签(如有必要)→办公室核稿→领导签发→办公室排版缮印→办公室盖章→发文归档。

第三十一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公文需要经有关部门会签,才能送领导审批后盖章。程序是:有关部门准备好合同(协议)→公司内部审核→送律师审核→按律师意见修改→填写合同(协议)盖章审批单,并负责办理律师审核签字→办公室阅核、签字(修改前后的合同或协议、律师签字审批单、律师修改意见等四份文件)→财务负责人阅核、签字→领导批示→经办部门到办公室盖公司章→送交有关单位。

第三十二条工作签报和电话记录作为非正规公文,按以下程序办理:起草者填写有关表单→办公室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编号、登记→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有关部门办理→归档。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部门需请求公司职能部门或公司领导给予有关支持的申请、请示,以审批单形式按以下程序报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有权决定的,直接答复提出要求的部门;超权限的,应提出拟办意见通过办公室报主管领导决定:

(一)涉及人事、薪酬、福利、编制、培训、出境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二)涉及资金调拨、预算管理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财务管理部:

(三)涉及有关法律事务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办公室(法律);

(四)涉及以公司名义作广告、购置信息技术设备等实物资产的公文直接报送公司总裁办公室;

(五)凡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无法确定主办部门的申请、请示送办公室处理。

第八章归档与销毁

第三十四条公文办完后,应当根据《章程》和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审定签发后的终稿、印刷后的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电报随同文件一起立卷。

第三十五条公司领导责承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以免遗失。

第三十六条公文归档,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期限整理立卷,要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一年归档一次。

第三十七条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第三十八条公文复制为正式文件使用时,视为正式文件妥善保管。

第三十九条案卷应当确定保管期限。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文件。

第四十条没有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经过鉴别和领导人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漏销。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公文用印按照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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